县级乡村振兴局何时成立?

2024-05-07 01:58

1. 县级乡村振兴局何时成立?

每个地方成立的时间都是不一样的。县乡村振兴局由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而成,为县政府工作部门,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、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。

县级乡村振兴局何时成立?

2. 国家乡村振兴局职责

法律分析:1、拟定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规划;
2、审定中央扶贫资金分配计划;
3、组织调查研究和工作考核;
4、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要问题;
5、调查、指导全国的扶贫开发工作;
6、做好扶贫开发重大战略政策措施的顶层设计
法律依据: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》 (一)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。 (二)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。 (三)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。 (四)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。 (五)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。 (六)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。 (七)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 (八)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。 (九)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。 (十)加强农村文化引领。 (十一)推进法治乡村建设。 (十二)加强平安乡村建设。 (十三)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。 (十四)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。 (十五)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。 (十六)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。 (十七)提升乡镇和村为农服务能力。

3. 国家乡村振兴局

乡村振兴局是一个农业农村部门下属的一个直属机构,属于行政机构的性质。乡村振兴局是我国全面完成脱贫攻坚这一历史任务之后,为了持续巩固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,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而设立的一个专门的机构,他一般是直属于农业农村部门,属于行政机构的序列,其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。其主要任务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,对处于贫困边缘的弱势群体和弱质地区,通过长效方式保障不返贫。长效稳固的提升机制,保证脱贫成效持续稳定发展。这其中也包括防止“新入贫”的情况,即防止前期非贫困户在面对自然灾害、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时落入贫困陷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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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,对有劳动能力的,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;对没有劳动能力的,及时纳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。继续重点强化产业和就业帮扶。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。在西部地区的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。有序推进政策优化调整,推动工作体系平稳转型。脱贫攻坚过程中,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200多个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。接下来要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,逐项推进政策分类优化调整,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,逐步实现平稳过渡。

国家乡村振兴局

4. 国家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

法律分析:国家乡村振兴局的机构设置有一个确定性、两种可能性。 一个确定性: 国家乡村振兴局不在党中央机构序列中,只可能列入国务院机构序列。 第一种,国家乡村振兴局 小概率 会成为副部级的国务院直属机构。 第二种,国家乡村振兴局 大概率 会成为农业农村部管理的国家局。
法律依据:《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》 第二条 工作原则
坚持依法依规,突出帮扶特性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要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衔接,遵循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行业管理等有关规定,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众的特殊性,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。
坚持权责明晰,实施分类管理。按产权归属落实后续管理责任。扶贫项目资产由地方政府负责统筹。根据不同类别扶贫项目资产属性,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。注重发挥村级组织作用。因地制宜、分类施策,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机制。
坚持公开透明,引导群众参与。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,提高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运营透明度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,切实保障受益群众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。

5. 国家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

国家乡村振兴局,国务院直属机构。局由”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“整体改组而来,为国务院直属机构。设有信息中心、开发指导司、考核评估司、综合司、政策法规司、规划财务司等机构。

国家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

6. 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是什么?

乡村振兴局机构设置如图

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:

1、拟定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和规划;

2、审定中央扶贫资金分配计划;

3、组织调查研究和工作考核;

4、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要问题;

5、调查、指导全国的扶贫开发工作;

6、做好扶贫开发重大战略政策措施的顶层设计。

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
2021年2月25日16时,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,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正式挂出。“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”牌子此前已经摘下。

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,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立于1986年5月16日,当时称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,1993年12月28日改用现名。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

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,既是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一个标志,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,奔向新生活、新奋斗的起点。
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——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、国家乡村振兴局——机构职能、国家乡村振兴局——机构设置

7. 乡村振兴局是什么性质单位

乡村振兴局是一个农业农村部门下属的一个直属机构,属于行政机构的性质。乡村振兴局是我国全面完成脱贫攻坚这一历史任务之后,为了持续巩固农村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,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而设立的一个专门的机构,他一般是直属于农业农村部门,属于行政机构的序列,其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。其主要任务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,对处于贫困边缘的弱势群体和弱质地区,通过长效方式保障不返贫。长效稳固的提升机制,保证脱贫成效持续稳定发展。这其中也包括防止“新入贫”的情况,即防止前期非贫困户在面对自然灾害、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时落入贫困陷阱。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,对有劳动能力的,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;对没有劳动能力的,及时纳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。继续重点强化产业和就业帮扶。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。在西部地区的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。有序推进政策优化调整,推动工作体系平稳转型。脱贫攻坚过程中,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200多个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。接下来要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,逐项推进政策分类优化调整,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,逐步实现平稳过渡。

乡村振兴局是什么性质单位

8. 乡村振兴局是什么性质单位

乡村振兴局是属于行政机构性质的单位。乡村振兴实施原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,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坚持农民主体地位,坚持乡村全面振兴,坚持城乡融合发展,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坚持因地制宜、循序渐进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,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,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。确保国家粮食安全,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。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,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、爱农村、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。乡村振兴实施目的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按照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的总要求,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,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,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,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,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,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,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。乡村振兴的意义:1、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;2、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;3、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;4、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;5、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》第四条 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新发展理念,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,促进共同富裕,遵循以下原则:(一)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,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,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,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;(二)坚持农民主体地位,充分尊重农民意愿,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,调动农民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,维护农民根本利益;(三)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,推动绿色发展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;(四)坚持改革创新,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更好发挥政府作用,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,不断解放和发展乡村社会生产力,激发农村发展活力;(五)坚持因地制宜、规划先行、循序渐进,顺应村庄发展规律,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、发展现状、区位条件、资源禀赋、产业基础分类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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